注册伯利兹公司无最低股本要求,股票可以无面额。国际商业公司可以售出股份进行融资,再回购股份。缴足股款的股票可交换为可转让不记名股票。无需法院指令,可赎回股票,减少股本。股票不需被限制为一种货币。
股东名册:
国际商业公司必须在注册办事处保留股东和董事名册。但是,可以不在注册处备案。
注册办事处/注册代理:
每家国际商业公司必须拥有一个注册办事处,该办事处需是注册代理的总部。只有获得许可的执业者可以提供此项服务。
董事和公司秘书:
国际商业公司必须至少拥有一名董事,该董事无需常驻。董事可以由公司或自然人出任。国际商业公司可以无公司秘书。
股东会议:
无需举行年度股东大会。但是 ILS 建议国际商业公司举行年度股东大会,并在会议后 30日内完成会议记录。
帐簿、记录和公章:
国际商业公司必须保留一份会议记录,准确记录所有一般和股东会议。国家商业公司可以无公章,但是如有,注册办事处必须留有该公章的印鉴。国际商业公司无需进行年度申报或审计,但是必须妥善保管会计材料。
迁址:
国际商业公司可以迁入或迁出伯利兹。
年费:
每家国际商业公司必须向伯利兹政府支付年度注册费,更新日期为每年1月1日。国际商业公司需在每年7月31日前支付上述费用,如逾期未付,产生10%的罚款,至10月31日未付,罚款增至50%,如12月31日前仍未付,该国际商业公司将从注册处註消。此时,需要支付复名费用。